聯系人:黃院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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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 話:13707274314
地 址:襄陽市襄城區臥龍鎮新集社區東方路29號
1、委托人應仔細閱讀《入住中心守則》和《入住中心須知》,由委托人為被托人辦理入住手續,填寫《入住中心申請表》,并簽訂《委托合同書》。
2、被托人入住中心后必須遵守《入住中心守則》、《文明公約》及各項管理制度。
3、委托人自帶自己的身份證,戶口原件及復印件,帶被托人身份證,戶口原件及復印件及被托人一寸照片一張辦理相關手續。
4、備齊入住中心常用物品:換洗衣物、洗漱用品、餐具。在未經中心許可的情況下,禁止帶任何家具進中心。
5、有皮膚病及傳染病患者不能入住中心,對中心建議做全面體檢的,應先到市級醫療衛生單位作體檢。
6、被托人入住中心后必須遵守《住中心人員守則》、《文明公約》及各項管理制度。
7、督促丙方遵紀守法,配合甲方的工作,服從甲方的受理,丙方有事外出,應向甲方書面約定,由乙方陪同方可外出。
8、被托人出本中心,應提前向中心申請;入住未滿半月出中心者按半月標準收費,滿半月未滿一個月者,按一個月標準收費,入住超過一個月者按實際天數收費,由中心通知財務科結帳,辦理出中心手續。若是請假外出若干后,再告之被托人出中心,前來辦理手續,委托方必須付清請假當天至結帳之日止的床位費。
9、中心根據老人身體情況提供自理型、介護型、特護型等服務,老人和監護人可自主選擇住房類型;自理、介護、特護的護理費根據老人健康狀況和國家有關收費標準確定。自理型1000元/月,介護型:1200——1600元/月,特護型:1800——2000元/月(24小時陪護)。
10、老人入住時自帶服裝以及老人日常習慣性生活物品。